1、乙方可依其自身的意志行使有关股东权利,甲方有权对乙方行使该等股权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监督。
2、甲方委托乙方代持股权的期间自本协议生效开始,至甲方将其股权转让给公司或第三人时终止。
3、根据国家计委、司法部《律师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第八条规定,律师因本案外出的伙食补助费,住宿费,交通费由甲方另行支付,案件终后结算。
4、作为授权代表签署上述合同。
5、乙方应统一行使甲方委托的股东权利,不得将该等股权分割为若干部分委派一个以上的代理人分别行使。
6、协议双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均有保密义务,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等信息属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授权。该等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任一方因违反该等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对方的相应损失。
7、代为行使案件在执行过程中的一切权利,代为向法院提起执行程序及相关工作,代为收转被执行标的。
8、甲方愿意委托乙方依法代为持有目标公司29%的股权,并代为行使相关股东权利。
9、乙方接受甲方的股权代理后,有权根据《公司法》、目标公司章程及本协议的有关规定行使一切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出席或委派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权、投票表决权、质询查阅权、提案权、股权处置权和收益权等。
10、乙方如果想与你完善手续,补一个书面的委托书,时间往前提,当然也是有效的`。
11、代为申请回避,提出管辖权异议,申请复议,陈述案情,提供证据,进行质证和辩论等。
12、授权受托人代理委托公司根据《中关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债权登记公告》的规定办理向中关村证券清理组申报登记债权的其他事宜。
13、乙方承诺,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目标公司章程及本协议的有关规定,行使有关股东权利,维护该等股权权益,对其权益的安全完整负责。
14、委托的期限一定要写明起与止的时间,不写起止的时间,就容易引起争议。
15、乙方受甲方之委托代持股权期间,乙方的报酬为: 。
16、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时。
17、甲方声明,其合法拥有的目标公司股权,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该等股权未委托他人行使,亦无任何质押、冻结等限制股权行使的情形。
18、因乙方过错而提出终止履行合同,所收费用全部退还甲方;非因乙方过错而终止合同,所收费用不退还。
19、本合同有效期限应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本审终结止(判决、调解、案件和解及撤销诉讼)。
20、对于本协议的解释和理解,仅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凡因本协议发生的一切争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1、甲方将其持有的目标公司的股权委托乙方代理后,甲方不保留对该等股权的处置权和收益权,所有股东权利全部由乙方行使。
22、在代理期限内,乙方应定期或不定期地以书面形式或以甲方同意的方式向甲方通报其行使股东权利的有关情况。
23、乙方律师必须认真负责,切实维护甲方合法权益,并按时出庭(或参与办理相关法律事务)。
24、代为提起上诉、调查取证、答辩、出庭应诉、庭外和解,代为提出、变更;放弃、承认诉讼请求和调解、和解; 提出反诉。
25、从行政程序上讲,从乙方的名字还成你的名字,程序上有瑕疵,乙方如果向你主张权利,甲方应与你承担连带责任。
26、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责任与义务,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全面、足额地承担实际损失的赔偿责任。
27、甲方必须如实的向律师陈述案情,提供有关本案证据。乙方接受委托后,发现甲方捏造事实、弄虚作假,有权终止代理,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28、受托人有权前往相关部门办理及领取一手产权证书(包括土地证及房产证、不动产权证)。
29、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位律师为甲方与纠纷一案中甲方的第审或非诉讼的代理人。
30、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或订立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版权声明:此文自动收集于网络,若有来源错误或者侵犯您的合法权益,您可通过邮箱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及时进行处理。
本文地址:https://www.nuenian.com/zhufuyu/daquan/9773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