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D中学三要八不准制度(精选3篇)
邺建中学三要八不准制度
三要:
1、班主任每学年要对每一位学生进行家访;
2、任课老师每学期要与每一位学生进行民主平等的谈心;
3、学校每学期要安排教师向每一位学生家长征求对学校工作的意见。
八不准:
1、不准发表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对学生有不良影响的言论;
2、不准旷教、随意停课、调课和对工作敷衍塞责;
3、不准违规加重学生课业负担;
4、不准歧视、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以及用粗鲁言行对待家长;
5、不准擅自向学生推销教辅资料及其它商品;
6、不准索要或接受学生、家长的财物;
7、不准对所任教学校的学生进行“有偿家教”活动;
8、不准在教学活动中有使用通讯工具等影响正常教学的'行为。
思洋中学领导班子“八不准”规定
1、不准放松自身学习修养;
2、不准拉帮结派搞小团体;
3、不准阳奉阴违;
4、不准搞自由主义;
5、不准接受教职工和学生家长的吃请;
6、不准在工作期间酗酒;
7、不准赌博;
8、不准进不健康的洗浴和娱乐场所。
思洋中学生活老师工作八不准
一、不准擅离工作岗位及带领学生外出购物;
二、不准打骂,体罚学生;
三、不准对学生挖苦、讽刺或歧视后进学生;
四、不准对学生提出的问题置之不理;
五、不准对学生不管不问,放任自流,迁就或降低要求标准;
六、不准找学生家长帮助办私事、借款、借物或接受家长;学生礼物及钱财;
七、不准对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等情况若明若暗,必须掌握及时、全面、准确、并及时做工作;
八、不准对学生的各种问题隐瞒不报,对家长、学校汇报学生情况须及时、准确,实事求是,凡违反“八不准”者,视其情节,给予批评、警告、严重警告,经济处罚、除名等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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