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烟花爆竹的一封信范文(精选15篇)
广大人民群众:
20xx年春节之际,在此向广大人民群众致以节日的问候和祝福!
为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保护大气环境,降低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率,减少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灾、伤人等事故,根据上级相关法律法规和藁城公安分局、藁城应急管理局联合发布的《关于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要求,我区全域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现将有关事项重申如下:
一、本文所称烟花爆竹,系指以烟火药为主要原料制成,引燃后通过燃烧或者爆炸,产生光、声、色、型、烟雾等效果,用于观赏、具有易燃易爆危险的物品。
二、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燃放烟花爆竹。
三、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烟火燃放活动的,由主办单位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向公安部门提出申请,经公安部门审查批准后,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燃放。对未经许可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依据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对责任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四、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依据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五、对未经许可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制品或者向未取得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的,依据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其停止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生产、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六、对未经许可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依据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非法运输活动,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运输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七、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销售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或者销售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应由专业燃放人员燃放的烟花爆竹的,依据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九、对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或者邮寄烟花爆竹以及在托运的行李、包裹、邮件中夹带烟花爆竹的,依据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之规定,由公安部门没收非法携带、邮寄、夹带的烟花爆竹,可以并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十、对拒绝、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当事人进行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最后,祝广大人民群众阖家幸福安康,兔年吉祥如意!
20xx年xx月xx日
尊敬的各位家长:
时值年末岁尾,为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办好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教育,共同构建“安全、文明、和谐”的校园,我们仍需要学校、家庭、社会三方合作,以人为本,重视安全教育。
一、教育孩子不购买、不储存、不燃放烟花爆竹,严禁学生将其带入校园。
二、坚决不从事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活动。
三、教育孩子严禁将刀具、火种等违禁品带到学校。
四、教育孩子智慧的处理学生间矛盾纠纷,杜绝勾结校外人员,通过打架斗殴解决争端,遇到问题及时告知老师或拨打110打击校园欺凌行为。
五、教育孩子安全防范知识和自我救护逃生能力(包括公共场所和家里),如氢气爆炸的防范知识,不购买不玩耍氢气球,远离小商贩(因为他使用的煤气罐也有爆炸的可能)。
六、为了您的家人及周围人群的安全,如发现有私自经营烟花爆竹的个人或单位,请及时向有关部门进行举报。安全生产举报电话12350食品药品举报电话12331消防安全举报电话96119。
XX市新苑小学
20xx/1/14
尊敬的学生家长:
今年是实施《江镇市市区烟花爆竹安全燃放管理暂行办法》(下面简称《暂行办法》)的第一年,为切实保障孩子的生命安全和家庭的幸福美满,请你们积极配合我们做好以下工作:
一、教育孩子自觉遵守《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
(一)《暂行办法》适用下列范围:东从238省道与上隍路交界口起,沿上隍路、金港大道、谏辛公路至沿江公路;南从沿江公路起,沿312国道至戴家门;西从戴家门起,沿戴家门路至长江南岸线;北从润扬大桥南接线起,沿长江南岸线至索普(集团)有限公司的闭合区域。上述范围内每天晚上22时到次日早上6时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二)禁止在下列地点燃放烟花爆竹:
1、影剧院、体育馆、比赛进行中的体育场、游乐场、会堂、车站、码头、大型百货商店(场)、集贸市场等公共场所;
2、粮、棉、油、麻、日用工业品等可燃物资仓库,露天堆场;
3、易燃易爆生产、储存单位及周围100米范围内;
4、军事设施、自然保护区、古建筑、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5、国家工作机关、重要供电设施、通信枢纽;
6、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大专院校、敬老院;
7、架空电线和邮电通讯、有线广播、电视线下方;
8、各类建筑物的阳台、窗台、走廊、屋顶;
9、草堆、草地、芦苇滩(堆)、山林;
10、不具备烟花爆竹燃放条件的棚户区等居民小区。
11、宾馆、酒店、酒吧、饭店、歌舞厅、网吧等公共场所的室内。
12、其它容易引起火灾、爆炸的危险场所,以及有特殊环境保护要求的区域。
(三)从农历除夕上午6时至正月十五日24时止,除规定的“禁放”地点外,全天可以燃放烟花爆竹。
二、正确选购、燃放烟花爆竹
个人燃放烟花爆竹的品种限于危险等级为C、D级,应当在悬挂《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销售网点购买,燃放时应当按照烟花爆竹标注的燃放说明,正确、安全地燃放,并遵守以下规定:
1、不得向人群、车辆、建筑物抛掷;
2、在道路、公共场地燃放烟花爆竹不得妨碍行人、车辆安全通过;
3、车辆船舶在行驶途中不得燃放;
4、不得采用其他危害国家、集体和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
三、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处罚
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四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时没有监护人或者其他成年人陪同看护的,由公安机关或者相关部门予以制止,并对监护人进行批评教育。造成损失的,其监护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各位家长,为了孩子的平安和家庭的幸福,请及时教育您的孩子自觉遵守《暂行办法》,克服麻痹和侥幸心理,养成良好的习惯。为维护文明有序的社会环境尽自己的一份力量。
此致
敬礼!
市烟花爆竹安全燃放领导小组
广大家长朋友们:
燃放烟花爆竹是我国的传统习俗,但烟花爆竹燃放过程中会形成烟雾和污染物,严重污染环境,极易导致雾霾天气,危害人体健康,同时,燃放烟花爆竹极易引发火灾,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市人民政府于20xx年发布《关于印发x市中心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今年发布了《关于加强烟花爆竹管控工作的通知》。为了坚决响应xx市政府全域禁鞭号召,给全市人民营造安全、文明、环保的生态环境,特向全市广大市民朋友发出如下倡议:
一、从我做起,争当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传播者”。
自觉遵守x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有关规定,不购买、燃放烟花爆竹,不运输、存储、寄递、销售、携带烟花爆竹,争做文明公民、守法公民,以自己的文明行为影响和带动他人。
二、从现在做起,争当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践行者”。
采用喜庆音乐、鲜花、悬挂灯笼等更安全、环保、低碳、健康的方式,取代传统的燃放烟花爆竹,使环保观念深入人心,尽己之力守护蓝天碧水。
三、从身边做起,争当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先行者”。
积极宣传和倡导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理念,向家人、邻里和亲友宣传不燃放烟花爆竹的益处,不销售、不购买、不储存、不燃放烟花爆竹,坚决抵制违法违规行为。对违反“禁鞭”规定的行为主动劝阻,积极举报,努力把不燃放烟花爆竹变成自觉行为,积极维护安宁的生活环境。
是我们的共同家园,需要大家共同呵护。让我们从拒绝燃放烟花爆竹做起,减轻空气污染,减少安全事故,共同创造文明、安全、宜居、优美的城乡环境。为天空更蔚蓝、空气更清新、环境更优美、生活更宁静,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20xx年x月x日
全乡居民朋友们:
你们好。婚丧嫁娶、开业庆典、红白喜事、工程奠基封顶,节日庆祝燃放烟花爆竹的习俗流传已久,然而,燃放烟花爆竹不仅会影响空气质量,损害人体健康,而且还会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火灾等事故。
为创建文明城市、卫生城市、生态城市,我们向全体居民发出如下倡议,
一、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在全县全域内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全县全域内禁止销售烟花爆竹。
二、不运输、储存、携带、销售烟花爆竹,不购买燃放烟花爆竹,以自己的行动影响身边人。
三、各宾馆、酒店经营者,商户及广大居民对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进行劝阻,婚事新办,喜事省办,争做文明新风的传播者。
四、主动配合职能部门进行执法检查,对违反禁放禁售规定的行为,向公安局(举报电话:110)、应急管理局(举报电话:12350)、综合执法局(举报电话:12319)、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电话:12315)进行举报。
环境保护需要全体居民的支持与配合,让我们从“小”做起,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不燃放烟花爆竹,选择环保、健康、安全的方式来表达和享受节日的喜庆,为维护安全、环保、整洁、宜居的城市环境而努力。
20xx年xx月xx日
尊敬的广大市民:
《郑州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业经20xx年12月18日市人民政府第3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于20xx年1月1日起施行,郑州市市区自20xx年1月1日起烟花爆竹全面进入禁放期。春节将临,为了更好的贯彻落实《郑州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现将我市烟花爆竹禁放的有关规定告知大家,希望广大市民一如既往地支持配合公安机关的工作。
一、在本市中原区、二七区、金水区、管城回族区、惠济区行政区域和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东新区、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的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内,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生产、经营、储存、燃放烟花爆竹。
三、禁止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禁止邮寄烟花爆竹,禁止在托运行李、包裹、邮件中夹带烟花爆竹。
四、宾馆、饭店和提供婚庆服务等经营者承办喜庆等活动的,应当向消费者书面告知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劝阻违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经劝阻无效的,应当向公安机关报告。
五、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应当对未成年人进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教育,制止未成年人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市、区公安机关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造成国家、集体或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由其监护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六、违反本规定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市、区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造成国家、集体或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希望广大人民群众踊跃举报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公安机关将对举报有功人员进行奖励,并为举报者保密。举报电话:110,69623700。
真诚地希望通过我们的共同努力,为市民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和安宁的工作生活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祝广大市民朋友新春快乐、阖家幸福、万事如意!
20xx年xx月xx日
广大市民朋友们:
“爆竹声中辞旧岁,焰火花里贺新年”。燃放烟花爆竹是我国上千年的传统习俗,每逢节日之际,绚丽烟花、声声爆竹给我们增添了许多喜庆的色彩。然而,节日期间大量燃放烟花爆竹所释放的颗粒物和硫化物会使空气质量急剧恶化,影响市民身体健康;烟花爆竹燃放后散落的炮皮碎屑也严重影响市容环境卫生;因运输、储存和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大量安全事故,更是令人触目惊心。
春节将至,为了给广大市民营造更加清洁、安全、明、详和的宜居环境,我市已划定烟花爆竹禁放区,发布了《关于划定xx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出台了《xx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管理办法》。在此,xx市环境保护局真诚地倡议广大市民朋友们:
一是争当先锋,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传播者”。
要认识到燃放烟花爆竹给安全、环境带的危害。通过口口相传等各种途径,向家庭成员、亲朋好友、左邻右舍宣传禁放内容和禁放好处,使禁放规定和要求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在全社会形成禁放烟花爆竹的共识。
二是身体力行,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践行者”。
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自觉遵守禁放管理的规定和要求,坚决不在禁放区域燃放烟花爆竹,禁放区外提倡理性购买、少量购买烟花爆竹,少燃放或不燃放烟花爆竹;争做禁放工作的示范者和实践者,以自身的模范行为带动其他人自觉做到不购买、不运输、不存放、不燃放。
三是勇担责任,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守护者”。
要做监督燃放烟花爆竹的志愿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禁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一旦发现有违规燃放行为,要及时予以劝阻,做到头防范,杜绝违规燃放行为的发生,在社会形成燃放互相监督、安全互相保障的良好氛围。
四是引领风尚,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创新者”。
要发挥创造力和感染力,在节庆时间积极探索并实践新的庆祝形式,如播放音乐、歌舞表演、邻里联欢、互赠鲜花、悬挂灯笼等,用符合时代特点的庆祝方式代替传统的燃放烟花爆竹,达到既活跃氛围又环保安全的庆祝效果。
是我们共同的家园,“禁燃”工作人人有责,广大市民朋友们要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每个家庭做起,积极支持参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做良好道德风尚的倡导者,为改善空气质量、营造宜居环境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倡议人:
时间:
亲爱的老师、同学和家长朋友们:
你们好!
燃放烟花爆竹是我国具有历史渊源的节庆民俗,能带来喜庆的节日氛围。然而,释放的大量颗粒物和硫化物,会产生噪声污染,严重影响环境空气质量,还有可能引发火灾等事故,危害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
依据《霍邱县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从20xx年1月1日起在我县城区正式实施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政策。为共创安全、环保的节日环境,过一个安全祥和、绿色低碳的新春佳节,现做如下倡议:
一、做禁放烟花爆竹的践行者
自觉抵制违规行为,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在“互联网+”时代,采用电子爆竹、喜庆音乐、鲜花等安全、绿色、环保的方式来欢度佳节,尽一己之力守护蓝天碧水,共建美丽家园。
二、做禁放烟花爆竹的.宣传者
积极参与禁放宣传,利用微博、微信、抖音等新兴传播方式,向亲朋好友宣讲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性、危险性,宣传禁放烟花爆竹的益处,凝聚起保护环境的正能量。
三、做禁放烟花爆竹的监督者
做禁放烟花爆竹的监督者,积极举报非法制造、销售、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为创造文明、绿色、平安家园贡献一份力量。举报电话:110。
四、做禁放烟花爆竹的教育者
生态文明建设功在当代、利在千秋,请各位家长加强对孩子的教育、管理和监护,坚决不去购买、燃放烟花爆竹,不在燃放烟花爆竹的场所玩耍、围观,及时发现、制止孩子结伴燃放等行为。
霍邱是我家,创建靠大家。享受健康环境是每一位市民的权利,保护美好环境是每一位市民的义务。让我们共同努力,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摈弃生活陋习,提升人文素养,远离烟花爆竹,自觉遵守我县烟花爆竹禁放管理规定。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创省级文明城市,共同守护蓝天碧水、生态宜居的大美霍邱!
亲爱的家长朋友们:
风雨送春归,飞雪迎春到。在春节及寒假即将到来之际,我们真诚地向你们问好,并热切地希望和你貌同度过一个安全、祥和而又富有意义的寒假。
为使小朋友们度过一个恢、祥和的节日,安全迎接新学期的`到来,防止烟花竹可能造成的伤害。希望家长朋友积极参加到我们组织的“你我携手守护蓝天,不买不放烟花竹”的活动中来,自觉不去购买、燃放烟花竹,倡议大家共同做到以下几点:
一、不在禁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竹;
二、不携带烟花竹乘坐车、船、飞机等公共交通工具;
三、积极举报非法制作、销售、燃放烟花竹的行为;
四、积极宣传禁止制作和限制销售、燃放烟花竹的有关规定;
五、禁止燃放拉炮、摔炮、砸炮等危险性大的烟花竹;
六、家长要以身作则,加强对孩子的教育、管理和监护,做“你我携手守护蓝天,不买不放烟花竹”的带头人。
亲爱的家长朋友们,从现在做起,从自我做起,每个人都行动起来,争做遵纪守法的公民,从噪烟花竹做起,以健康、文明的精神面貌,共同迎接美好的明天!
祝小朋友们健康成长!祝新春快乐、阖家幸福!
新城实验幼儿园
20xx年12月26日
市民朋友:
您好!xx市xx区人民政府《关于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的通告》于20xx年x月xx日起正式实施,决定在xx区城区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随着城市规模不断扩大,人口密度日益增加,燃放烟花爆竹带来的环境污染和安全隐患等负面效应不断显现,全国已有700多个城市实施了烟花爆竹禁放。为了保障您和家人的身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请您自觉遵守禁放规定,不在禁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
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地点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依照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责令停止燃放并给予处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请广大市民积极协助做好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发现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及时举报。
全区举报电话:110、12345、12319。
严守禁放新规,维护城市环境!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祝您生活愉快、阖家幸福!
x办公室
20xx年x月x日
尊敬的家长朋友们:
大家好!春节是中华民族最重要的传统节日,每逢新春佳节来临之际,大家都会以燃放烟花爆竹的方式欢庆传统节日,营造喜庆气氛。然而烟花爆竹燃放时会释放出大量的颗粒物和硫化物,加剧雾霾程度,损害空气质量,影响人体健康,烟花爆竹燃放后散落的炮皮碎屑等会严重影响市容环境卫生,还容易引发火灾,造成人身伤亡事故和财产损失,也与生态文明建设及创建文明城市的实际情况不相适宜。值此20xx年新年来临之际,我们向您致以亲切的问候,并热切希望您和孩子能度过一个安全、祥和、有意义的假期。为了给我们的孩子创造一个安全、宁静、绿色的生活环境,为防止燃放烟花爆竹带来的环境危害,希望各位家长以身作则,以身示范,正确引导孩子们积极参与到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活动中来,自觉抵制购买、燃放烟花爆竹。希望家长和同学们共同做到以下几点:
一、加强对孩子的教育、管理和监护,教育孩子“守法自护,远离烟花爆竹”,寒假和春节期间不购买烟花爆竹,不在禁放区域燃放烟花爆竹。
二、做孩子的楷模,带头严格遵守“禁放”规定,不在禁止区域和时间内燃放、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在节日期间、开业庆典、婚丧嫁娶等活动中,选择音乐、鲜花等低碳、环保、安全的方式进行。
三、做精神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先行者,跟孩子一起,积极宣传“禁放”规定,不在亲友迎送往来中赠送或接受烟花爆竹;积极举报在禁止区域和时间内非法制作、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亳州是我家,美丽环境靠大家。我们都要争做文明风尚的传播者和倡导者,各位家长朋友们、同学们,为了给大家创造一个安全、安静、环保的学习和生活环境,请从现在做起,从自我做起,每个人都行动起来,争做遵纪守法的公民,从远离烟花爆竹做起,请您严格遵守“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相关规定,小手拉大手,共同摒弃陋习,共建美好生活。衷心感谢您的支持!祝您阖家欢乐、新春愉快!
尊敬的广大市民朋友:
燃放烟花爆竹会造成大气环境污染,同时极易引起火灾和人身意外伤害,使我们居住生活环境受到破坏。目前我市已经发布禁放限放烟花爆竹通告,现将我市烟花爆竹禁限放的有关规定告知大家:
一、自20xx年元月20日起,在荥阳市行政管理区域内实行法定区域、划定区域(中心建成区)全面禁放,其他区域限品种燃放烟花爆竹。
(一)法定区域全面禁放
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条规定,禁止在下列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文物保护单位,车站、码头、飞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敬老院,山林、草原重点防火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地点。
(二)划定区域(中心建成区)全面禁放
1、划定区域:商隐路以西,科学大道以南,荥密路以东,中原路以北围合区域。
2、禁放时间:全年
(三)其他区域限品种燃放
全市禁放区域以外的其他区域,除《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GB10631——20__)规定的1000响以下的C级爆竹和D级烟花外的其他等级、种类的烟花爆竹一律禁止燃放。
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内,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生产、经营、储存和燃放烟花爆竹。
三、禁止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禁止邮寄烟花爆竹,禁止在托运行李、包裹、邮件中夹带烟花爆竹。
四、酒店、宾馆、饭店和婚庆服务等经营者应当告知消费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劝阻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经劝阻无效的,应当向公安机关报告。
五、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应当对未成年人进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教育,制止未成年人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和时段内燃放烟花爆竹。未成年人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造成国家、集体或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由其监护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六、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造成国家、集体或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为了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希望广大人民群众踊跃举报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真诚地希望通过我们的共同努力,为居民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和安宁的工作生活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祝广大居民朋友新春快乐、阖家幸福、万事如意!
举报电话:110。
写信人:
日期:
尊敬的家长:
您好!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江陵学校各项工作的大力支持!
燃放烟花爆竹会严重影响空气环境质量,加剧雾霾天气,产生噪音污染,且易酿成火灾,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为了共建我们的美丽家园,请广大学生家长立即行动起来,从现在做起,从自己做起,告别烟花爆竹,养成低碳、绿色、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在此,我们向广大家长朋友发出以下倡议:
一、做禁放烟花爆竹的践行者。请广大家长自觉遵守《达州市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办法》,不燃放烟花爆竹,采用喜庆音乐、鲜花等安全、绿色、环保的方式从事或者参与相关活动,尽已之力守护蓝天,全面提升幸福感、获得感。
二、做禁放烟花爆竹的宣传者。请广大家长积极开展普法宣传,利用微博、微信短视频等新兴传播方式,向亲朋好友宣传禁放烟花爆竹的益处,宣讲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性、危险性,凝聚起保护环境的正能量。
三、做禁放烟花爆竹的监督者。请广大家长自觉维护法律法规,发挥主人翁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劝阻和监督他人不燃放烟花爆竹,彻底消除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
文明城市建设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希望广大家长以实际行动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保护达城生态环境和提升城市安全水平増添一份力量,为达州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作出更大的贡献。
亲爱的同学们、家长朋友们:
我们即将迎来新的一年。辞旧迎新,燃放烟花爆竹是必不可少的传统过年项目。但是燃放烟花爆竹释放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有害气体和烟尘、硫化物、金属氧化物等颗粒物会严重污染环境,并且还存在诸多安全隐患。如果春节期间集中大量燃放烟花爆竹,产生的污染物势必使空气质量急剧恶化,空气中的污染物含量比平时高出数十倍,对人民群众健康危害更为严重。为使同学们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安全迎接新学期的到来,防止烟花爆竹可能造成的伤害。希望同学们和家长朋友们积极参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活动,自觉不去购买、燃放烟花爆竹,倡议大家共同做到以下几点:
一、不在禁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
二、不携带烟花爆竹乘坐车、船、飞机等公共交通工具;
三、积极举报非法制作、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四、积极宣传禁止制作和限制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有关规定;
五、家长要以身作则,加强对孩子的教育、管理和监护,做“守法自护,远离烟花爆竹”的带头人。
我们都要争做文明风尚的传播者和倡导者,都有责任自觉遵守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倡议,让我们的空气更加清新,让我们的环境更加优美,让我们的家园更加美丽。
亲爱的市民朋友们:
值此新春佳节临之际,谨向您和您的家人致以节日的祝福和新春的问候。春节是中华民族的传统节日,人们习惯以燃放烟花爆竹传达喜悦、表达祝福。但燃放烟花爆竹会产生大量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等污染物,导致大气中的p2浓度大幅度上升,危害人体健康。烟花爆竹燃放时产生的高强度、高密度噪声,对老人、儿童以及患有心脑血管系统疾病的病人危害较大。同时,燃放烟花爆竹增加了火灾隐患,产生的大量碎屑也会加重环卫工人的清扫负担。
为过一个低碳、绿色、环保的春节,我们向广大市民发出如下倡议:
1、尽量少放或不放烟花爆竹,可以以贴春联、拜年、电子鞭炮等更环保、更健康、更具年味的形式替代;
2、燃放烟花爆竹时一定要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规定时间、规定地点燃放,不要燃放噪声过大的烟花爆竹;
节日期间一旦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主城区将禁止一切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和活动,为了岛城的蓝天和大家的健康请您支持和配合。
我们同时向广大市民倡议明祭奠、注意防火,在春节期间选择绿色出行方式,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少开私家车。市民朋友们,空气质量与我们息息相关,每一个人都是雾霾的受害者,同时也可能是雾霾的制造者。让我们携起手,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倡导明新风,少放烟花爆竹,为呵护岛城的那片蓝天做出我们的贡献!
倡议人:
20xx年0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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