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银股东持股比例是34.4%,以机构持股来看,日本软银集团是阿里巴巴最大的股东。 阿里巴巴之选择在美国纳斯达克敲钟,就是因为马云及团队实行的阿里巴巴合伙人制度相当于同股不同权。 也就是说,美国的雅虎以及日本的软银虽为第一、第二号股东,但是没有权利决定阿里巴巴走向,只可以享受阿里巴巴的分红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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