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招标公告或者招标通知,一般都认为属于要约邀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五条,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 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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