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科目二驾考后最短十天,才可以预约下次考试。 科目二考试一次,考试不合格的,可以补考一次。 不参加补考或者补考仍不合格的,本次考试终止,申请人应当在十日后重新预约考试。
2、在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有效期内,科目二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预约考试的次数不得超过五次。 第五次预约考试仍不合格的,已考试合格的其他科目成绩作废。
版权声明:此文自动收集于网络,若有来源错误或者侵犯您的合法权益,您可通过邮箱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及时进行处理。
本文地址:https://www.nuenian.com/baike/20855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