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双方所生的非婚生子女,由哪一方抚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法院应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但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应由母方抚养。
《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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