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法律援助范围根据《法律援助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一)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请求发给抚恤金、教济金的。
(四)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
(五)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
(六)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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