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立案的条件是:
一、有犯罪事实,指客观上存在着某种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 这是立案的首要条件。 要有一定的事实材料证明犯罪事实确已发生。 包括犯罪行为已经实施、正在实施和预备犯罪。
二、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指依法应当追究犯罪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只有依法需要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的犯罪事实,当有犯罪事实发生,并且依法需要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时,才有必要而且应当立案。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十一条对管辖权发生争议的,报请共同的上级公安指定管辖。
对于重大、复杂的案件,上级公安可以直接办理或者指定管辖。
上级公安直接办理或者指定管辖的,应当书面通知被指定管辖的公安和其他有关的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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