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破产后,在债务偿还前,要先从公司的财产中除去破产费用,剩余的财产再来偿还债务。 当企业破产后的资产不足以偿还所有的费用时,可以按比例,优先偿还破产费用。
《企业破产法》第七条规定,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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