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的特点有:
1、是在一定危险条件下的状态,并非绝对没有交通事故的发生。
2、不是瞬间的结果,而是对交通系统在某一时期、某一阶段过程或状态的描述。
3、是相对的,绝对的交通安全是不存在的。
4、对于不同的时期可接受的损失水平是不同的,因而衡量交通系统是否安全的标准也不同。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条,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应当遵循依法管理、方便群众的原则,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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