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之间可以实行财产约定制,但是这个约定对夫妻有效,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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