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计划生育具体认定的标准是:
其一、未达到法定生育间隔期而生育的。
其二、生育第三个或第三个以上子女的。
其三、再婚夫妻不符合生育规定条件而生育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条规定,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根据人口发展规划,制定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实施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的日常工作。 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和城市街道办事处负责本管辖区域内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贯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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