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户籍在平南小学招生地段范围内,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
2、在平南小学招生地段范围内居住,年满6周岁的,户籍不在招生区域,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父母一方为现役军人或支援边疆建设(援藏援疆)长期在外地工作,委托学校招生地段范围内居民照顾(监护)的子女;烈士或重点优抚对象的子女;父母在学校招生地段范围拥有已交付使用的商品房或自建房的子女;父母在素龙街就业(有正当职业)且连续缴纳社保费满5年以上,并且能有效证实在学校招生地段范围内居住的适龄儿童;市政府规定照顾的高层次人才(按高层次人才引进办法招录)的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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