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成都教育局不补收学费。因为成都规定中小学缴纳学费后,无需再缴纳学费。另外,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除初三年级外一律不组织补课,初三年级补课不收取补习费,所以不用补收学费。成都市教育局设在四川省成都市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桂溪街道锦城大道。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川委厅〔2010〕43号)和《中共成都市委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成都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意见》(成委发〔2010〕17号)精神,设立的成都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局级(副厅级)行政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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