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保险法》的有关规定,保险公司在收到被保险人提交的齐全资料之后,必须在10日内作出理赔的决定,并且支付赔款。 如果不符合保险合同规定拒赔的话,应该书面给出拒赔的理由,并在3日内通知客户。 新《保险法》的第二十三条规定,在保险事故发生之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提出索赔时,保险公司如果认为需补交有关证明和资料,应当及时一次性通知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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