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并不以次数为限,也未规定最多几次可以离婚。 双方都同意离婚一般会判离。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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